我得奥数金牌以后,有几个记者采访,别的人写的还是基本上挺靠谱的。但是,就文化局写的那个文章影响最大,最不靠谱。我记得好像他最先发的是《知音》,他还到处投很多媒体,也有转载的,后来网越来越发达,网上也转载。越南、台湾都有转载文章。那些年影响非常大,但是有点出乎意料的是已经20年了,还影响这么大,还在转载。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我也理解,文章确实很感人,连我自己看了也会很感动。但是,另一方面,我就觉得非常荒唐。我不知道我跟这个文章的主人公是什么关系。
“但是,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。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,这就存在争议了。另外,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、诱惑等手段使不满14周岁的男、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;可是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嫌疑人把儿童拐骗之后怎么办,一方面她把孩子当亲生的养大,另一方面她对亲生父母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。以上只是我从法律层面的分析,最后怎么判,由司法机关做更多调查才能下结论。”
《2020年全国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3100余起》李芬提供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,文号为[2017]湘行申19号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。其内容显示,湖南省高院认为,李芬的再审申请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。湖南省高院裁定:本案指令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。




